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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现重大调整 公安交管部门系统内审批

2024-06-30 17:20:26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内蒙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古道故社自治区财政厅、交理试高级人民法院、通事保监局、助基整公安厅、金管卫计委、行办现重农牧业厅、法出民政厅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新细则)。大调新细则对原《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内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出现重大调整,古道故社多项举措实现了重大突破。交理试

此次作出重大调整的通事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现重大调整 公安交管部门系统内审批

首先是助基整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将医疗抢救费用由原来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金管经公安交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简化为由受害人直接向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系统内审批,确保受害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将原来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负责垫付、支付救助基金,改为在公安交管部门设立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专户,并直接支付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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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将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扩大到所有动力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含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将医疗抢救费由原来表述的“合理治疗费用”调整为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一次性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由原来最高不超过2万元调整到3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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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交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的审批权限由财政部门下放到公安交管部门,同时垫付资金的追偿由财政部门负责改为公安交管部门。

目前,自治区已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下拨各盟市,各地区也已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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