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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起办理货贸外汇收支时可审核电子单证 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2024-06-30 20:49:28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国家管理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外汇需求,日前,局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起办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理货允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银行在遵守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贸外条件下,可以选择审核纸质单证或审核电子单证;二是汇收核电鼓励合规性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银行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其中,可审要求经办银行近三年外汇管理考核为B类(不含B-)及以上,单证企业的国家管理货物贸易分类为A类;三是明确银行和企业的义务。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外汇自主审慎选择电子单证审核的局月企业,并做好单证留存;企业应确保提交电子单证的起办真实性和合规性,并配合银行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四是理货规范事后管理。外汇局将对电子单证审核业务开展核查或检查,贸外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起办理货贸外汇收支时可审核电子单证 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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