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税政施期国家税务总局12日发布通知明确,总局再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废矿通知》实施期限延长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物油自2018年11月1日至通知下发前,油品纳税人已经缴纳的免征消费税,符合通知免税规定的消费限延予以退还。
据了解,策实长年废矿物油是税务税政施期指工业生产领域机械设备及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设备使用后失去或降低功效更换下来的总局再生废润滑油。我国曾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废矿对以回收的物油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油品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免征(董碧娟)
消费限延(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