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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明确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

2024-06-30 17:02:08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部门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明确财政部、创业国家税务总局、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个人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合伙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得税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根据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两种,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可供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择

四部门明确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部门,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明确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创业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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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记者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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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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