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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违法领罚单 擅自任命高管人员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2024-06-28 19:53:00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辽宁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0〕23号)显示,辽宁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未经核准擅自任命高管人员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人寿任命人审理。抚顺分公法领罚单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司违擅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高管601628.SH)抚顺分公司在未经监管机关核准的中国情况下,由李旭实际履行中国人寿抚顺市东洲区支公司负责人职责。人寿任命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抚顺分公法领罚单在未经监管机关核准的司违擅自情况下,由辜德平负责中国人寿抚顺市东洲区支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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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燕洁时任中国人寿抚顺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对任职期间内的人寿任命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抚顺分公法领罚单辽宁银保监局决定对马燕洁给予警告,司违擅自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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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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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辽宁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银保监罚决〔2020〕23号

被处罚个人姓名:马燕洁

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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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210105197306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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