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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600518)股民索赔案有望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案 例中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06-28 19:13:05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据股民110网消息,康美康美药业在2021年1月1日发布公告称,药业康美药业(600518)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股民国版《应诉通知书》。其中原告将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作为诉讼请求之一,索赔诉讼这引发了关于康美索赔案是案有案否会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的猜想。

根据2020年7月31日起施行的望成为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以普通代表人诉讼为前提。例中也就是集体说,如果ST康美索赔一案进入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康美后续可能发展成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药业即有望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案。股民国版

康美药业(600518)股民索赔案有望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案 例中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康美药业(600518)股民索赔案有望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案 例中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月4日康美药业(*S康美600518)又发布公告称,索赔诉讼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案有案《关于ST康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01号)。要求康美药业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望成为首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例中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康美药业(600518)股民索赔案有望成为首例中国版集体诉讼案 例中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许冬瑾等22名责任人员)》〔2020〕24号显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的违法行为。

 

广州李和亮律师表示,综合目前披露的情况以及康美药业索赔案件的涉案金额、涉及人数、社会影响、舆情反馈等多角度来看,康美药业索赔案件已经属于案件影响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自《业务规则》试行以来,投服中心还未有关于启动案件预研或重大案件评估的相关消息,那么康美案件若能作为第一例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案件,其示范性意义是肯定的。

康美药业索赔条件暂定为:

1、在2017年4月20日到2018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2、在2019年4月30日到2019年8月17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在2019年8月17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欲索赔需准备以下材料:

1、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查询统计期间,从第一次买入到全部卖出或打印之日为止)

2、身份证复印件

3、起诉状等材料

注:股民在成功获取赔偿金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获赔成功后按比例收取律师费用!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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